广东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年端午节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广东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中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原党支部书记、主任李锡昌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问题。年至年,李锡昌在公务出行中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公务舱44次。李锡昌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2.茂名市茂南区司法局原党组书记郑晓东私车公养问题。年2月至年2月,郑晓东使用单位公务车加油卡,多次为其私车加油共计元。郑晓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3.梅州市梅江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新秀办理群众保险理赔证明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年10月,梅江区应急管理局在调查处理一汽修厂火灾事故中,遗漏统计某车主车辆烧毁情况,造成其无法办理保险理赔。后该车主多次请求梅江区应急管理局出具车辆烧毁证明,罗新秀均以各种理由推诿、迟迟不予办理,直至年6月梅州市委巡察组指出该问题后才得以解决。罗新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原副镇长林静勉卫生站验收弄虚作假问题。年6月,林静勉在明知其负责的宏安四村卫生站建设未如期完工的情况下,使用虚假工程完工照片、工程款发票、验收合格证明等材料,向上级部门报告工程已竣工验收,造成不良影响。林静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河源市东源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县级督学程伟东违规操办乔迁喜宴问题。年11月,程伟东未向组织申报,违规操办其新居乔迁喜宴,并邀请其督学责任区8名校领导和教师参加,收受其中5人礼金。程伟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广东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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