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法院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近年来,梅州法院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全面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严保护、快保护、大保护、源保护”的全链条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格局不断完善,有效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高水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高质量发展,日前,梅州法院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主要涉及侵犯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的民事、刑事案及不正当竞争纠纷、行政审查等案件类型。
一、加强老字号商标司法保护让老字号“活起来”
——洪屋雪花冰室诉洪记雪花冰室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洪屋雪花”为梅州市梅江区老字号品牌,上世纪80年代由洪某创立,用作经营雪花甜品店铺商号。年,洪某将位于梅州市梅江区凌风西路洪屋巷店铺经营使用权承包给李某莉。为经营该店铺,李某莉于年9月申请工商注册登记“洪记雪花冰室”。合同于年12月到期,李某莉更换店铺后,店铺经营中仍然带有“洪屋雪花冰室”字样的产品菜单目录、宣传资料和店铺招牌。洪某则在收回店铺后,重新以“洪屋雪花冰室”申请工商注册登记,并于年9月7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取得“洪屋雪花冰室”注册商标证书。洪某和李某莉因“洪屋雪花”商号产生纠纷,洪某因此诉至法院。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年、年税务登记证及卫生许可证等可证实洪某经营的“洪屋雪花冰室”早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已依法注册成立,且洪某已取得了“洪屋雪花冰室”注册商标证书,故认定洪某系案涉商标专用权人。李某莉在与洪某承包关系到期后,仍继续使用“洪屋雪花”字样进行经营、宣传,足以造成公众混淆,侵犯了洪某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遂依法判决李某莉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洪屋雪花冰室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8千元。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老字号经营主体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意识不足,容易产生权属纠纷。人民法院依法妥善审理涉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案件,创造公平竞争营商环境,让老字号蕴藏的商业价值重新焕发生机。
二、依法保护知名商标促进品牌经济发展
——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诉黄某坚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九牧公司享有“JOMOO九牧”“JOMOO”注册商标专用权。年6月,九牧公司在被告黄某坚经营的淘宝店铺中购买了产品关键词和介绍均显示“九牧”品牌的小便池尿斗一件。收到商品后,九牧公司认为该商品外包装上的“JOMOO九牧”胶袋封条并非九牧公司专用,商品标识及配件包装均与正品商品有差异,黄某坚的销售行为已构成了侵权,遂诉至法院。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九牧公司为案涉注册商标专用权人,黄某坚未提供证据证明自己销售的商品经九牧公司的授权,亦没有证据证明销售的商品是正品,因此认定黄某坚擅自销售假冒九牧公司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侵犯了九牧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遂依法判决黄某坚立即停止销售侵犯九牧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赔偿九牧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5千元。
企业通过加强创新研发、广泛宣传等方式培育品牌,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和知名度,一些不法经营者则通过冒用企业注册商标、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非法获利。人民法院依法惩处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保护企业品牌价值,促进品牌经济发展。
三、依法保护艺术作品著作权激发创新活力
——森科产品有限公司诉李某兰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森科产品有限公司是香港产品设计公司,于年3月创作完成并首次发表B.Duck小黄鸭设计作品,于年4月在广东省版权局办理了著作权登记,后该公司持续就该原创作品展开二次创作,推出B.Duck小黄鸭系列新作品,将作品广泛地使用在各类商品和服务上。年5月,森科公司发现李某未经许可,擅自在其开设并实际经营的淘宝店铺销售带有B.Duck小黄鸭设计作品的手机壳,侵犯了森科公司对B.Duck小黄鸭享有的著作权,遂诉至法院。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李某销售的手机壳上使用与森科公司拥有的B.Duck小黄鸭设计作品著作权相同或相似的图案,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遂依法判决李某兰立即停止侵犯森科公司B.Duck小黄鸭设计作品著作权,并赔偿森科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万元。
美术设计作品具有一定独创性,同时具备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和品牌价值。人民法院贯彻落实著作权法鼓励创作、促进文化繁荣立法宗旨,依法保护具有独创性的美术设计作品,促进全社会提升著作权保护意识。
四、依法保护音乐作品放映权规范行业市场秩序
——深圳市金亿音乐有限公司诉梅州市家乐迪酒店有限公司侵犯作品放映权纠纷案
深圳市金亿音乐公司依法享有《百纳流行经典合辑》Vol.1-5DVD出版物内的音像节目卡拉OK经营场所的放映权、复制权。年6月,金亿音乐公司代理人到梅州市家乐迪公司经营的“家乐迪量贩KTV”选取、播放了首歌曲,并对使用点播机点播歌曲的过程进行录像。经过比对,上述首音乐作品与金亿音乐公司享有放映权和复制权的音乐作品内容一致。金亿音乐公司认为家乐迪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其放映权,遂诉至法院。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家乐迪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公开使用卡拉OK点歌播放系统,以营利为目的,擅自播放金亿音乐公司管理的涉案音乐作品,侵犯了金亿音乐公司合法权利。遂依法判决家乐迪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金亿音乐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1.15万元。
未经权利人授权,也未支付报酬而播放权利人音乐作品从中获利,构成侵犯权利人放映权的行为。人民法院依法保护音乐作品放映权,促使行业经营者树立有偿使用意识,规范行业市场秩序。
五、依法规制平台“二选一”条款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
——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诉赣州聚源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赣州聚源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拉扎斯信息公司、拉扎斯网络公司是“饿了么”平台的运营者,聚源美梅州分公司负责梅州地区的“美团”外卖平台管理服务,双方系同业竞争者。年11月至12月,聚源美梅州公司为更好地拓展梅江区、梅县区的外卖业务,对上线其他外卖平台网络订餐平台的多平台入驻商户,利用后台管理软件实施限制措施,如在用餐高峰期将入驻商户设置置休状态、缩小商户配送范围等,强迫入驻商户下线、关闭、卸载其他外卖平台网络订餐平台。拉扎斯信息公司、拉扎斯网络公司认为聚源美餐饮公司、聚源美梅州分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遂诉至法院。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饿了么”和“美团”外卖平台作为主要经营外卖配送服务的网络交易平台,在争夺有限市场内的入驻商户、消费群体上存在此消彼长的直接竞争关系。聚源美梅州分公司通过后台管理软件修改数据,强迫入驻商户在自己和竞争对手之间“二选一”,目的是使得入驻商户与“美团”平台达成独家合作,其行为不仅限制消费者从多平台获得服务选择权,也导致入驻商户无法通过多平台运营获得更多消费者及收入,还导致“饿了么”平台入驻商户的流失,妨害拉扎斯信息公司、拉扎斯网络公司正常经营,对上述两家公司的竞争利益造成损害,扰乱正常市场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遂依法判决聚源美餐饮公司、聚源美梅州分公司赔偿扎斯信息公司、拉扎斯网络公司经济损失13万元。
平台通过技术措施或者限制性条款,强迫入驻商户“二选一”以达成垄断,排除竞争对手交易机会,损害了平台入驻商户、消费者、竞争对手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人民法院判令平台经营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有力规制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消除市场封锁,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六、擅自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构成不正当竞争
——衍生控股集团(深圳)有限公司诉梅州市衍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衍生行公司于年在香港注册,是一家经营保健品及食品饮品的公司,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获得“衍生”系列商标权。深圳市衍生控股公司获得衍生行公司授权,在中国大陆地区法院开展“衍生”品牌相关侵权诉讼。深圳市衍生控股公司经调查发现,于年8月成立的梅州市衍生生物科技公司擅自将衍生行公司注册商标标识“衍生”登记为其企业字号,且其经营范围包括药品保健品经营。深圳市衍生控股公司认为梅州市衍生生物科技公司在企业名称中不当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或误认,遂诉至法院。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梅州市衍生生物科技公司企业名称明显包含了注册商标“衍生”二字,且其经营范围与衍生行公司“衍生”商标核定使用商品部分重叠或类似,与衍生行公司之间存在同行业竞争关系,容易引起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的误认,应认定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诉讼过程中,梅州市衍生生物科技公司已主动更名为某生物科技公司。遂依法判决该生物科技公司赔偿深圳市衍生控股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1万元。
擅自使用他人的商标、企业名称或姓名作为自己的企业名称,是一种“搭便车”“傍名牌”的侵权行为。人民法院依法惩治不正当利用和攀附他人商誉等投机取巧的行为,倡导诚信经营,净化市场竞争环境。
七、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牟利应予重罚
——陈某甲、陈某乙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机油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机油刑事案
年,陈某甲为牟取非法利益,纠集被告人陈某乙等人先后在广东省广州市、江西省吉安市、广东省梅州市从事假冒嘉实多、美孚、壳牌、上汽通用等注册商标的机油、变速箱油、动力转向油等(以下统称“机油”)的违法犯罪活动,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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