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法院搭建信任平台,妥善执结土地腾退

“我们是梅江区法院执行局干警,被执行人已于年3月31日将涉案土地腾退返还给你方,你方是否验收?”

“是,我方确认验收,我方已于2月24日将土地承包款及延迟履行利息抵对被执行人应支付的土地占用费后的44.5万元支付到法院账户,现请法院将该款项支付给被执行人。”

这是一起涉村民集体土地的执行案件。年4月,梅江区三角镇某村村民小组与曾老板因合同纠纷起诉至梅江区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曾老板应按土地现状返还给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则要将土地承包款返还给曾老板。

虽然双方都认可法院的判决,但彼此却相互不信任。村民小组担心钱还回去,曾老板不把土地归还,而曾老板担心土地腾退了,村民小组不肯打钱,双方就这样僵持了下来。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积极给双方做思想工作,并表示由法院作为双方信任的平台,村民小组先将资金交由法院保管,待曾老板按要求腾退完毕,再将这笔款项转给曾老板。双方对法官的出谋划策十分赞同,并自觉履行了相关义务。案件最终得以妥善执结。

魏丽文

陈琳

魏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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