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规划公示梅城这些地方要有大发展
近日,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梅州城区江北及攀桂坊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的公告》,看看有啥新变化~
梅州城区江北及攀桂坊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
梅州市江北历史城区及攀桂坊片区规划范围,面积约4.05平方公里(江北历史城区片区2.05平方公里,攀桂坊片区2.0平方公里)。
图1区位
二、规划原则
(1)保护优先,应保尽保
本次工作重点基于《梅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结合总规等其他上位及相关规划,以“保护”和“发展”为主要工作目的,以“保护优先”为原则,落实对历2/8史城区、文物、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风貌区等各种历史要素的保护。
(2)传承创新、可持续发展
在规划中加强对客家历史文化的地域特色文化研究,传承创新客家文化精髓,优化提升区域整体城市形象和综合竞争力,突出标志景观区域,创造城市新形象。处理好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条件的关系,注重生态环境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3)务实科学、适度超前
立足梅州经济、社会、环境现状,科学规划,编制面向实施的可持续发展规划,建设宜居宜业的梅州新城市中心。同时应体现适度超前的原则,以高标准公服配套、高效交通系统构建、高质量生活环境营造为要求,建设集约、高效、生态、低碳新型城市综合功能区。
三、功能定位
本次规划力争将江北及攀桂坊片区发展成为:商业、文化、观光旅游等功能的注入复兴古城活力;客家特色浓郁的山水园林城市;客家历史展示区,宜居、宜业新社区。
四、空间结构
本次规划形成“一心一轴二带八片区”的功能结构:
一心:环湖文体、商业公共服务中心。
一轴:历史城区传统轴线。
二带:对接城北、结合现状、兼顾历史(护城河、文物等)打造一条历史体验带;结合传统骑楼街打造东西向传统商业走廊。
八片区:与功能分区一致包括红杏坊红杏坊民宿体验区、攀桂坊历史文化风貌区、北部现代客都居住区、滨水居住区以及创意办公区、梅州古城区及环湖公共服务区。
图2功能结构图
五、人口规模与建设用地规模
人口规模:规划区可容纳居住总人口约5.2万人。
建设用地规模:总用地面积为.1公顷.建设用地面积为.18公顷,非建设用地面积为11.92公顷(水域)。
六、土地利用规划
本次规划区范围总面积为4.05平方公里,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3.92平方公里。建设用地总面积为3.93平方公里,按江北及攀桂坊片区5万人算,人均建设用地面积约78.6平方米/人。
1、居住用地(R)
居住用地主要为二类居住用地,总用地面积约.4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49.71%。其中住宅用地(R21)约.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44.05%;服务设施用地(R22)约1.0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27%;居住兼容商业用地(R2B1)约6.3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62%;居住兼容商务用地(R2B2)约14.8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3.77%。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包括行政办公用地、文化设施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设施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及宗教用地,总用地面积为50.2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2.77%。其中:
行政办公用地(A1):规划范围内的行政办公设施主要分布在东山大道、仲元路。沿东山大道主要有梅州市公路局、梅江区交通局等;沿仲元路主要有梅江区人民政府、派出所、工会大厦、水利局等。规划区内行政办公用地总用地面积约为6.0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54%。
文化设施用地(A2):主要分布在侨新路东侧的梅州市电视台及其他文化设施用地。总用地面积约为1.4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38%。
教育科研用地(A3):包括高等院校用地(A31)、中等专业学校用地(A32)、中小学用地(A33)。总用地面积约为28.4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7.23%。中等职业技术学校5所——梅江区广播电视大学、湖北荆州职院梅州分校、梅县经委技术学校、成人中等卫生专业学校、梅江区教师进修学校等;中学3所——梅县高级中学、黄遵宪中学、梅州中学;小学8所。此外,区内共有幼儿园15所。
医疗卫生用地(A5):主要是梅医院、武警门诊部;公医院等地。总用地面积约2.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51%。
社会福利用地(A6):保留4处敬老院,结合邻里中心规划4处老年活动中心(不独立占地)。总用地面积约0.5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14%。
文物古迹用地(A7):规划区内保留多处文物古迹用地,占地较大的为学宫、梅县博物馆等建筑。总用地面积4.4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14%。
宗教设施用地(A9):规划保留现状5处宗教设施用地,主要是位于泰康路西侧的基督教协会,规划区北部的社宫,规划区西南端的梅江区佛教居士林。总用地面积约0.6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17%。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包括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及商住用地,总用地面积54.1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3.77%。商业用地(B1):规划区内商业用地主要分布在中部。商业用地面积约为52.9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3.46%。商务用地(B2):规划区内的商务用地主要集中在江边路的北侧用地。为适应城市发展的不可预测性,扩大用地弹性开发,部分商务设施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性质。总用地面积为1.2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31%。
4、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
城市道路用地(S1):规划区内基本保留现状道路,落实总规及市政专项规划中梅州大道、梅松路等连接周边的主干道。道路用地总面积约59.6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5.18%。
5、公用设施用地(U)
规划区内的公用设施用地主要为供应设施用地、环境设施用地及安全设施用地。总用地面积1.2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33%。
供应设施(U1):包括供电用地、供燃气用地和通信用地。用地面积约为0.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2%。
环卫用地(U22):主要为环卫设施用地,用地面积约0.1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03%。
安全设施用地(U3):主要为消防设施用地,顺风路南侧梅州市消防中队用地。用地面积约为0.3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09%。
6、绿地与广场用地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总面积32.4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8.24%。人均公共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为6.48平方米/人。
(1)公园绿地规划公园绿地总面积31.7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8.09%。包括红杏坊公园、桥头公园、文化公园、攀桂坊公园的公园绿地。
(2)广场用地规划广场用地0.6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16%。包括金南路西侧的两处广场,梅兴路西侧的一处广场。大大提升旧城内开放空间的数量,满足市民的休闲游乐需求。
7、水域及农林用地
规划水域面积11.92公顷,占总用地面积2.94%。
图3土地利用规划图
七、道路交通规划
1、交通规划策略
(1)对接区域,联系周边
(2)增加支路,合理优化
2、道路系统规划
(1)主干道、次干道与总规及市政专项规划一致。
(2)本次控规主要增加控制道路为支路,街巷为建议街巷。道路网密度:8.8公里/平方公里,密度合理(根据规范,中等城市道路网密度7-9.5合理)
图4道路交通规划图
八、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范围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50.21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12.77%。具体各类配套设施用地如下:
1、教育设施
规划范围内中小学用地共26.7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6.80%。规划共设15处幼儿园,8所小学,2所完全中学,1所初中。
2、文化体育设施
规划设置4文化活动站,1个综合体育活动中心以及5处居民健身场所。
3、医疗卫生设施
医院7处,1处规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处卫生站,2处残疾人康复中心。规划医疗卫生设施用地面积共2.0公顷。
4、商业服务业设施
规划商业用地面积共54.15公顷。主要包括现状保留传统及现代商业街;规划打造环湖市级商业服务中心;4处酒店;现状保留4处肉菜市场。
图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九、绿地系统规划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总面积32.40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总量的8.24%。
规划公园绿地总面积31.8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总量的8.0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6.36平方米。
规划广场用地0.61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总量的0.16%。
图6绿地系统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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